地党〔2011〕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矿局2011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党委、投资公司党总支:
现将《安徽省地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抄送:省纪委、省直纪工委,局领导、机关各处室
安徽省地矿局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1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局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局“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一、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联系
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要求,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等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严格庆典、研讨会、论坛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奉迎讨好、互相吹捧、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二、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促使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力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制度规定,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结合深入开展“学沈浩、创先进、争优秀”活动,集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宣传橱窗、电教设施、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具有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安徽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提炼局廉政文化品牌,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单位、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不断创新廉政文化活动载体和内容,培育廉洁、诚信、务实、创新的人文精神,形成“廉洁从业、从我做起”的氛围,努力使廉政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或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利用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主动、报告有关内容。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坚持制度创新与落实并重,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按照中央新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制定年度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推行“一岗双责”,明确各级领导对业务工作和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全面形成管业务和抓廉政“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照省里要求,结合地矿工作实际,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调研,督促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办法,逐步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
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检查考核。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工作检查力度,促使各单位绷紧责任落实和执行力这根弦,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及时收集归档,健全充实基础台帐,避免松劲懈怠、突击工作和应付检查现象。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健全制度执行机制,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围绕我局“十二五”规划实施,认真开展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是突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纪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是突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坚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签订廉政合同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治理防治的长效机制。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立项申请
三是突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人员履职情况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个人手机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制度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对局属单位的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四是突出对影响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制定《在全局各级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党务公开基本目录。深化队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对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加强信访受理和案件查办,促进地勘单位和谐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人员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中以权谋私、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侵犯公民权力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
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不属实的,应予以澄清;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具体、问题严重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对上级要结果的信访件,要认真办理,按时上报处理结果;对重要举报线索,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情况,按照程序坚决严肃查处。
地党〔2011〕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矿局2011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党委、投资公司党总支:
现将《安徽省地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抄送:省纪委、省直纪工委,局领导、机关各处室
安徽省地矿局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1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局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局“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一、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联系
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要求,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等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严格庆典、研讨会、论坛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奉迎讨好、互相吹捧、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二、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促使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力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制度规定,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结合深入开展“学沈浩、创先进、争优秀”活动,集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宣传橱窗、电教设施、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具有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安徽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提炼局廉政文化品牌,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进单位、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不断创新廉政文化活动载体和内容,培育廉洁、诚信、务实、创新的人文精神,形成“廉洁从业、从我做起”的氛围,努力使廉政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或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利用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主动、报告有关内容。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坚持制度创新与落实并重,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按照中央新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制定年度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推行“一岗双责”,明确各级领导对业务工作和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全面形成管业务和抓廉政“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照省里要求,结合地矿工作实际,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调研,督促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办法,逐步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
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检查考核。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工作检查力度,促使各单位绷紧责任落实和执行力这根弦,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及时收集归档,健全充实基础台帐,避免松劲懈怠、突击工作和应付检查现象。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健全制度执行机制,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围绕我局“十二五”规划实施,认真开展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是突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纪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是突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和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坚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签订廉政合同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治理防治的长效机制。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立项申请
三是突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人员履职情况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个人手机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制度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对局属单位的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四是突出对影响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制定《在全局各级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党务公开基本目录。深化队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对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加强信访受理和案件查办,促进地勘单位和谐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人员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中以权谋私、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侵犯公民权力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
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不属实的,应予以澄清;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具体、问题严重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对上级要结果的信访件,要认真办理,按时上报处理结果;对重要举报线索,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映情况,按照程序坚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