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出台宣传工作意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发布日期:2013-05-21 浏览次数:1739 文章作者:党办 林燕 字体【

    我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院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近日,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通讯员队伍、审稿流程、宣传工作考核机制、稿酬支付办法、网络建设与管理等各方面,对全面加强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院及时调整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充实了通讯员队伍。院属各单位至少明确1名兼职通讯员,负责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意见》明确了审稿流程,实行“谁签字,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杜绝失实报道。《意见》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宣传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体会,并进行新闻业务培训,以提高通讯员的写作水平与观察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

    《意见》明确了实行宣传工作与院属各单位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院属各单位每年向院、局及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投稿并被采用的稿件不得低于规定标准。此《办法》将督促院属各单位切实将宣传工作与日常生产工作相结合,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我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院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近日,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通讯员队伍、审稿流程、宣传工作考核机制、稿酬支付办法、网络建设与管理等各方面,对全面加强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院及时调整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充实了通讯员队伍。院属各单位至少明确1名兼职通讯员,负责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意见》明确了审稿流程,实行“谁签字,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杜绝失实报道。《意见》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宣传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体会,并进行新闻业务培训,以提高通讯员的写作水平与观察问题、认识问题的能力。

    《意见》明确了实行宣传工作与院属各单位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院属各单位每年向院、局及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投稿并被采用的稿件不得低于规定标准。此《办法》将督促院属各单位切实将宣传工作与日常生产工作相结合,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