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资人教﹝2017﹞143号
省国资委关于2017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皖人社秘〔2017〕30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及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皖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符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并参加评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和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规定的相关要求。为确保皖人社秘〔2017〕304号和皖人社发〔2012〕67号文件的顺利衔接,申报人员在提供材料和用人单位审核把关时需把握以下要求:
(一)关于非社会化和社会化职称。明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各类非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非社会化评审途径所取得的工程系列职称,在今年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时,降一级使用。
(二)关于任职及聘任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2017年度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必备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凡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四)关于继续教育。按照有关规定,2016年度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人员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通过省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一式2份,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3)1份,仅限破格申报人员;
3.《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20份,A3纸打印。表中填写的主要业务工作实绩、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以近5年为主;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7.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字以内,以近5年为主);
8.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近5年为主)原件及复印件1份;
9. 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以近5年的为主)原件1份;
10.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公示材料证明(见附件7)、审核记录表(见附件8)原件各1份;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4、5、6、8项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对部分专业增加笔试内容。考虑到化工工程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特殊性,今年对申报该两个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采用“笔试+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价。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负责评审单位审核受理后,方可提交《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2小时,主要测试申报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
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12室领取准考证。
(二)完善面试环节工作。申报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与技术运用能力,时间15分钟/人。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面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8:00开始;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8:00开始。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7:40之前到省国资委4楼会议室报到、候考,并进行面试抽签。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有效、文字简练、填写规范。业绩及获奖情况需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部门、时间和级别;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材料以证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论文、论著需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四)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有关信息要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按照属地原则,向省工程系列高评会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填写《2017年度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excel格式录入并加盖公章,同步报送电子文档),集中报送省国资委(径送人事教育处)。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由审核人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违反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报,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省国资委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电话: 0551—62687943、62687968。
附件:1.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2.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2017年度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7.单位公示证明;
8.审核记录表。
安徽省国资委
2017年8月30日
皖国资人教﹝2017﹞143号
省国资委关于2017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皖人社秘〔2017〕30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及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皖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符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并参加评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和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规定的相关要求。为确保皖人社秘〔2017〕304号和皖人社发〔2012〕67号文件的顺利衔接,申报人员在提供材料和用人单位审核把关时需把握以下要求:
(一)关于非社会化和社会化职称。明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各类非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非社会化评审途径所取得的工程系列职称,在今年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时,降一级使用。
(二)关于任职及聘任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2017年度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必备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凡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四)关于继续教育。按照有关规定,2016年度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未按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达不到规定的年度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人员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通过省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一式2份,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3)1份,仅限破格申报人员;
3.《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20份,A3纸打印。表中填写的主要业务工作实绩、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以近5年为主;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7.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字以内,以近5年为主);
8.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近5年为主)原件及复印件1份;
9. 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以近5年的为主)原件1份;
10.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公示材料证明(见附件7)、审核记录表(见附件8)原件各1份;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4、5、6、8项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对部分专业增加笔试内容。考虑到化工工程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特殊性,今年对申报该两个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采用“笔试+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价。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负责评审单位审核受理后,方可提交《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2小时,主要测试申报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
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12室领取准考证。
(二)完善面试环节工作。申报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与技术运用能力,时间15分钟/人。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面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8:00开始;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8:00开始。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7:40之前到省国资委4楼会议室报到、候考,并进行面试抽签。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有效、文字简练、填写规范。业绩及获奖情况需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部门、时间和级别;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材料以证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论文、论著需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四)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有关信息要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按照属地原则,向省工程系列高评会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填写《2017年度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excel格式录入并加盖公章,同步报送电子文档),集中报送省国资委(径送人事教育处)。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由审核人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违反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报,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省国资委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电话: 0551—62687943、62687968。
附件:1.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安排;
2.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2017年度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7.单位公示证明;
8.审核记录表。
安徽省国资委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