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母婴室荣获2022年度省级女职工“阳光家园”称号

发布日期:2023-02-16 浏览次数:832 文章作者:文:范冬冬/图:陈梁红 字体【

近日,我院母婴室被省总工会授予2022年度省级女职工“阳光家园”—母婴室称号。

为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不断提升职工满意度,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温馨环境和贴心的服务,2022年下半年以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工会的不懈努力,我院母婴室圆满建成并顺利完成申报。


近日,我院母婴室被省总工会授予2022年度省级女职工“阳光家园”—母婴室称号。

为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不断提升职工满意度,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温馨环境和贴心的服务,2022年下半年以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工会的不懈努力,我院母婴室圆满建成并顺利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