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2014—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7-02-09 浏览次数:1158 文章作者:党办 字体【

据《关于表彰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处室的通报》(直文明〔2016〕11号)文件,我院获“2014-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以来,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引导职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筹划、推进园区改造升级,在努力提升全院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齐争共创的浓厚氛围,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得到了提升。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全院文明创建水平,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为幸福地勘建设和美好安徽建设贡献力量。

 

据《关于表彰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处室的通报》(直文明〔2016〕11号)文件,我院获“2014-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以来,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引导职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筹划、推进园区改造升级,在努力提升全院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齐争共创的浓厚氛围,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得到了提升。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全院文明创建水平,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为幸福地勘建设和美好安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