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园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园区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2016022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前3名投标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1、合工大建筑设计研究院
2、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弘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十八号 联系人:曹安淮 联系方式:0551-65218518
公示期: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十八号,联系电话:0551-6521851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园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办公室
院园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园区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2016022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前3名投标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1、合工大建筑设计研究院
2、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弘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十八号 联系人:曹安淮 联系方式:0551-65218518
公示期: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十八号,联系电话:0551-6521851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园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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