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廉政风险?
风险的本义是“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而言,风险与不确定性有关,若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即可认为该事件存在风险。
廉政风险,就是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产生或发生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可能性。主要是指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
广义地讲,廉政风险就是职业风险。不论在单位的哪个工作岗位上,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职业风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存在着一定的职业风险。只要有权力就存在着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只要有职能就存在着不作为、乱作为的可能性。
2、什么是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是指公共权力运行流程中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廉政风险点及与其相对应的廉政风险是动态的、变化的,随着权力运行的变化或岗位职能职权的调整而相应发生变化。
3、廉政风险的三个要素:
(1)廉政风险是危害廉政的,廉政风险不是明确的腐败行为,而是腐败行为发生的条件,是廉政的隐患。
(2)廉政风险是可描述的,风险点的表现形式是我们在履行职权和廉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3)廉政风险是可防范的,可以通过防范措施降低廉政风险的大小,即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4、廉政风险的三个特性:
客观性: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存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正视而不能回避。它揭示了任何有业务处置权、有职责的岗位都有风险。
损失性:是指廉政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
不确定性:是指如果主动预防,廉政风险可以不发生,或纠正在萌芽初期,把损失和危害降至最低程度。
5、廉政风险主要分为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三种类型:
岗位职责风险是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权力过分集中,可能造成在岗人员权力滥用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主要体现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行为、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上可能存在廉政风险;中层岗位人员在内部审批、管理、业务处置等环节中,在行使内部审批权、自由裁量权、现场决策权和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一般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在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
业务流程风险是指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流程、业务流程的各环节缺乏有效的相互制约、制衡的监督内控机制等可能存在廉政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是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制度是否有效、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工作,是否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是否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是否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执行和落实制度到不到位,尤其在贯彻执行民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是否存在的薄弱环节,能否形成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措施等方面可能存在廉政风险。
6、什么是廉政风险防控?
根据管理是一个过程的理论,美国统计管理学专家爱德华·戴明博士在20世纪提出了循环质量控制理论,把过程论运用到质量管理中来,总结出“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 (action)”四阶段的循环方式,简称PDCA循环。
廉政风险防控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PDCA循环管理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廉政风险防控强调的是关注和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它是一项特定的现代管理活动。
7、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从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次,全面排查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循环管理,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廉政风险防控,实际上应该是廉政风险点防控。所以廉政风险防控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因点定级,逐点施措。
8、如何正确认识廉政风险
首先,廉政风险不等于问题。风险是一种可能性,只是可能发生的危险,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弊端和不足。因此,查找风险是找可能性,不是找现实问题。
其次,廉政风险不等于腐败行为。腐败行为是已然发生,而腐败风险只是一种可能性,具有不确定性,如果防控的好,就不会发生。
最后,查风险不是找问题。查风险是查找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针对岗位的、部门的、静态的;不管谁在这个岗位上、在这个部门(单位)里,风险都是存在的。实际上,排查风险的过程、参与防控的过程,就是我们增强风险意识的过程。排查风险的过程,也是发现潜在问题、化解处置的过程。
9、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
今年是实施2008-2012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还要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着特殊意义。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联系起来看,他们之间是有机结合、密切相关的,不是两回事。惩防体系是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就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龙头工程就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落实“更加注重预防”,实际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也体现在其中。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需要,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对公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内部管理、推进业务工作规范高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机制,解决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抓手和载体问题,较好地负起“一岗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项龙头工程具体化、硬化起来。
1、什么是廉政风险?
风险的本义是“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而言,风险与不确定性有关,若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即可认为该事件存在风险。
廉政风险,就是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产生或发生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可能性。主要是指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
广义地讲,廉政风险就是职业风险。不论在单位的哪个工作岗位上,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职业风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存在着一定的职业风险。只要有权力就存在着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只要有职能就存在着不作为、乱作为的可能性。
2、什么是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是指公共权力运行流程中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廉政风险点及与其相对应的廉政风险是动态的、变化的,随着权力运行的变化或岗位职能职权的调整而相应发生变化。
3、廉政风险的三个要素:
(1)廉政风险是危害廉政的,廉政风险不是明确的腐败行为,而是腐败行为发生的条件,是廉政的隐患。
(2)廉政风险是可描述的,风险点的表现形式是我们在履行职权和廉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3)廉政风险是可防范的,可以通过防范措施降低廉政风险的大小,即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4、廉政风险的三个特性:
客观性: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存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正视而不能回避。它揭示了任何有业务处置权、有职责的岗位都有风险。
损失性:是指廉政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
不确定性:是指如果主动预防,廉政风险可以不发生,或纠正在萌芽初期,把损失和危害降至最低程度。
5、廉政风险主要分为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三种类型:
岗位职责风险是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权力过分集中,可能造成在岗人员权力滥用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主要体现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行为、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上可能存在廉政风险;中层岗位人员在内部审批、管理、业务处置等环节中,在行使内部审批权、自由裁量权、现场决策权和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一般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在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
业务流程风险是指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流程、业务流程的各环节缺乏有效的相互制约、制衡的监督内控机制等可能存在廉政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是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制度是否有效、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工作,是否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是否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是否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执行和落实制度到不到位,尤其在贯彻执行民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是否存在的薄弱环节,能否形成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措施等方面可能存在廉政风险。
6、什么是廉政风险防控?
根据管理是一个过程的理论,美国统计管理学专家爱德华·戴明博士在20世纪提出了循环质量控制理论,把过程论运用到质量管理中来,总结出“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 (action)”四阶段的循环方式,简称PDCA循环。
廉政风险防控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PDCA循环管理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廉政风险防控强调的是关注和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它是一项特定的现代管理活动。
7、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从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次,全面排查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循环管理,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廉政风险防控,实际上应该是廉政风险点防控。所以廉政风险防控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因点定级,逐点施措。
8、如何正确认识廉政风险
首先,廉政风险不等于问题。风险是一种可能性,只是可能发生的危险,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弊端和不足。因此,查找风险是找可能性,不是找现实问题。
其次,廉政风险不等于腐败行为。腐败行为是已然发生,而腐败风险只是一种可能性,具有不确定性,如果防控的好,就不会发生。
最后,查风险不是找问题。查风险是查找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针对岗位的、部门的、静态的;不管谁在这个岗位上、在这个部门(单位)里,风险都是存在的。实际上,排查风险的过程、参与防控的过程,就是我们增强风险意识的过程。排查风险的过程,也是发现潜在问题、化解处置的过程。
9、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
今年是实施2008-2012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还要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着特殊意义。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联系起来看,他们之间是有机结合、密切相关的,不是两回事。惩防体系是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就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龙头工程就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落实“更加注重预防”,实际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也体现在其中。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需要,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对公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内部管理、推进业务工作规范高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机制,解决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抓手和载体问题,较好地负起“一岗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项龙头工程具体化、硬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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