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3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化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受理后,申报人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参加笔试人员于9月25日8:00—17:30到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寿春路58号省国资委办公楼224室)领取准考证。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三、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2015年10月11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3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附件2)。
四、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者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10月17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3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的“下载中心”下载)一式2份(可打印)。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另附同底彩色照片1张。直接申报的,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直接申报”字样;
2.《申报XX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表中主要业务工作实绩、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以最近5年为主;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下同);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近5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以最近5年为主)1份;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1份;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公示证明(附件6)、审核记录表(附件7)原件各1份。
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文字要简练。业绩及获奖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级别;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可提供材料证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及所起的作用。论文、论著须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申报人工作、资格及聘任年限时间截止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六、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各省辖市人社部门、省直管县人社部门、省直单位及省属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审核盖公章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填写《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excel格式录入,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国资委。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由省国资委先行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省人社厅审定。
七、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9月2日受理淮北、亳州市申报材料;9月7日受理宿州、蚌埠市申报材料;9月8日受理阜阳、淮南市申报材料;9月9日受理滁州、六安市申报材料;9月10日受理马鞍山、芜湖市申报材料;9月11日受理黄山、合肥市申报材料;9月14日受理池州、安庆市及宿松县申报材料;9月15日受理宣城、铜陵市及广德县申报材料;9月16日-18日受理省属企业申报材料;9月21日-22日受理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申报材料。
各市及有关单位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报送材料,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须提前与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联系。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9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122房间。
其他未及事宜由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1-62687943、62687945、62687998,联系人:汪涓、郑洪国)。
附件:1.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审核记录表
安徽省国资委 2015年8月7日
相关附件:2015年度地勘专业职称资格评审.rar
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3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化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受理后,申报人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参加笔试人员于9月25日8:00—17:30到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寿春路58号省国资委办公楼224室)领取准考证。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三、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2015年10月11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3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附件2)。
四、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者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10月17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3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的“下载中心”下载)一式2份(可打印)。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另附同底彩色照片1张。直接申报的,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直接申报”字样;
2.《申报XX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表中主要业务工作实绩、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以最近5年为主;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下同);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近5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以最近5年为主)1份;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1份;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公示证明(附件6)、审核记录表(附件7)原件各1份。
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文字要简练。业绩及获奖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级别;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可提供材料证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及所起的作用。论文、论著须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申报人工作、资格及聘任年限时间截止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六、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各省辖市人社部门、省直管县人社部门、省直单位及省属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审核盖公章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填写《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excel格式录入,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国资委。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由省国资委先行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省人社厅审定。
七、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9月2日受理淮北、亳州市申报材料;9月7日受理宿州、蚌埠市申报材料;9月8日受理阜阳、淮南市申报材料;9月9日受理滁州、六安市申报材料;9月10日受理马鞍山、芜湖市申报材料;9月11日受理黄山、合肥市申报材料;9月14日受理池州、安庆市及宿松县申报材料;9月15日受理宣城、铜陵市及广德县申报材料;9月16日-18日受理省属企业申报材料;9月21日-22日受理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申报材料。
各市及有关单位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报送材料,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须提前与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联系。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9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122房间。
其他未及事宜由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1-62687943、62687945、62687998,联系人:汪涓、郑洪国)。
附件:1.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审核记录表
安徽省国资委 2015年8月7日
相关附件:2015年度地勘专业职称资格评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