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74四色机维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人: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项目名称:SM74四色机维修服务服务
项目编号:DC20170901-01-YS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日期:2017年12月13日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结束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18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51-65218513
项目负责人:史主任
联系电话:0551-4667165
供应商名称:上海创浩印刷设备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885号淮海中华大厦11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柒仟捌佰伍拾元整(¥56785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同“SM74四色机维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评标小组成员:邓小友、朱保民、甘建国
评审时间:2017年12月20日15时
三、公告日期、监督部门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3日。
监督部门: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551-6521859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上述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人: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
SM74四色机维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人: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项目名称:SM74四色机维修服务服务
项目编号:DC20170901-01-YS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日期:2017年12月13日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结束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18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51-65218513
项目负责人:史主任
联系电话:0551-4667165
供应商名称:上海创浩印刷设备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885号淮海中华大厦11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柒仟捌佰伍拾元整(¥56785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同“SM74四色机维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评标小组成员:邓小友、朱保民、甘建国
评审时间:2017年12月20日15时
三、公告日期、监督部门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3日。
监督部门: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551-6521859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上述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人: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