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维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询价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DC20171225-01-WY
招标采购人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现对“平房维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询价磋商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DC20171225-01-WY
2.项目名称:平房维修改造加固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内
4.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5.项目概况:因原“平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DC20171012-02-WY)”在维修改造施工初始阶段,发现旧地基等基础年代久远(1958年建设),存在人力不可抗拒安全隐患,经安徽工程勘察院工程地质勘察论证和专业单位重新设计、预算后,项目情况需求和造价发生实质性重大变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5〕第658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必须另行履行相关采购程序。经院办公会议决定重新立项采购,对院10#楼北面一排平房进行维修改造加固:建筑总面积498m2,占地面积506m2,框架结构,坡屋面,檐口高度3.9m(含室外高差),坡屋面最高处6.3m(含室外高差)。详见询价磋商采购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概算:约75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8.项目类别: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3.工程施工资质:询价磋商响应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潢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询价磋商响应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书: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建安B级以上合格证;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磋商响应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5:30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7:00。
2.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09:00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内。
3.磋商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在领取采购文件时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4.报名方式:
磋商响应的供应商须至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测绘院办公楼一楼102室报名备案,并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和电子版采购文件及附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公章),资质后审。
1.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2.磋商文件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磋商文件评审、询价谈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机关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同磋商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内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339286927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投标截止时间以前7个日历日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屏并加盖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法人公章。
公告发布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平房维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询价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DC20171225-01-WY
招标采购人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现对“平房维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询价磋商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DC20171225-01-WY
2.项目名称:平房维修改造加固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内
4.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5.项目概况:因原“平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DC20171012-02-WY)”在维修改造施工初始阶段,发现旧地基等基础年代久远(1958年建设),存在人力不可抗拒安全隐患,经安徽工程勘察院工程地质勘察论证和专业单位重新设计、预算后,项目情况需求和造价发生实质性重大变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5〕第658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必须另行履行相关采购程序。经院办公会议决定重新立项采购,对院10#楼北面一排平房进行维修改造加固:建筑总面积498m2,占地面积506m2,框架结构,坡屋面,檐口高度3.9m(含室外高差),坡屋面最高处6.3m(含室外高差)。详见询价磋商采购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概算:约75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8.项目类别: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3.工程施工资质:询价磋商响应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潢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询价磋商响应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书: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建安B级以上合格证;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磋商响应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5:30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7:00。
2.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09:00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内。
3.磋商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在领取采购文件时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4.报名方式:
磋商响应的供应商须至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测绘院办公楼一楼102室报名备案,并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和电子版采购文件及附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公章),资质后审。
1.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2.磋商文件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磋商文件评审、询价谈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机关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同磋商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内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339286927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投标截止时间以前7个日历日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屏并加盖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法人公章。
公告发布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9日